關于進一步規范財務報賬相關事宜的通知
各部處室、學院、中心:
按照《中央八項規定》、《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》、《中共 云南省委辦公廳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<云南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 接待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和《昆明醫科大學公務接待管理規定》等相關規定, 單位不得報銷煙、酒等各項規定及條例中禁止的品目。紀委監查系統可聯查 稅務系統相關票據數據,一旦個人申請開具“昆明醫科大學”抬頭的發票, 將接受紀委監查的檢查核實,現通知學校全體人員,禁止在購買個人消費的 煙、酒開具“昆明醫科大學”抬頭的發票,避免給學校帶來不利影響。請全 校各部處室、學院、中心遵照執行。